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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的规定,获得担保的企业应提供的反担保方式包括财产抵押、财产或权利质押、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、保证金等,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。 一、抵押、质押 1、企业提供抵押、质押物的范围,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执行,并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 (1)用不动产抵押,抵押率(按净值计算)不高于70%; (2)楼宇按揭抵押,抵押率(按楼价计算)不高于70%; (3)用可转让动产抵押,抵押率(按净值计算)不高于50%; (4)用可转让不动产抵押,抵押率(按净值计算)不高于50%; (5)股权、债券、营运车牌质押,质押率(分别按投资额、债券面值、购入价格计算)不高于70%; (6)股票质押,质押率(按每股资产净值计算)不高于50%; 2、抵押物需提供以下资料: (1)抵押物清单; (2)抵押物所有权证明; (3)抵押物评估材料; (4)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; (5)抵押物投保证明; 3、质押物需提供以下资料: (1)质物清单; (2)质物所有权证明; (3)质物评估材料; (4)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声明书; 二、保证反担保 1、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时,反担保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: (1)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料; (2)有效净资产扣除已对外担保余额后,不低于反担保金额的二倍; (3)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 (4)连续两年盈利; (5)在承保期必须参加财产保险。 2、反担保资料: (l)营业执照(副本)*; (2)验资报告*; (3)当期的财务报表(月报)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(附审计报告),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、 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*; (4)贷款证*; (5)资信证明*; (6)企业章程*; (7)法定代表人证明(委托)书和法定代表人(或委托人)身份证*; 注:1、带*号材料除复印件外,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、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3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4、已在填写《担保项目申报书》时提供的文件资料。 三、保证金 保证金为保证措施的附加条件,原则上按照担保额的10%预交,具体由公司与被担保企业协商后确定,并在委托保证合同中规定。